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微積分真他媽的難。
害我昨晚失眠睡不著,又看到以前MSN的部落格
新仇舊恨心情一時湧上心頭...怪難受的 唉...
以前的我看得那麼開,過了半年還是看不開。
該怎麼做 我又到了一個瓶頸...

愛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;不愛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

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
很想靠近他,我們的內分泌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想擁抱對方。

以後,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/她。只有當我不愛一
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她的原因,因為我開始挑剔。任何一個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越去挑剔,越多缺點,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愛對方。
忘記取自哪 知道再告知一聲 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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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